桂林是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。桂林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最重要的旅游城市。作为广西第三大城市,享有山水甲天下之美誉。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,湘桂走廊南端。东、北与湖南省相邻。湘桂铁路与漓江纵贯,在建的贵广高铁横穿全境,有321、322、323三条国道穿过。东经109°36′至111°29′、北纬24°15′至26°23′,平均海拔150米,北、东北面与湖南省交界,西、西南面与柳州地区相连,南、东南面与梧州市、贺州市相连。
“八桂”一词源于《山海经》中的“桂林八树”,晋人郭璞说“八树成林,言其大也”,桂林的名称来源于“桂花成林”。早在夏、商、周时期,桂林属“百越”人的居住地;秦始皇三十三年(前214年)统一岭南,“置桂林、南海、象郡,以谪徒民,与越杂处十三岁”。这是“桂林”名称的最早起源,但郡治不在今天的桂林市。汉元鼎六年(公元前111年),在这里设始安县,隶属荆州零陵郡。东汉时改属始安侯国。三国时先属蜀,后归吴。甘露元年(265年),置始安郡始安县,郡县治所都在今之桂林。隋唐时属岭南桂州总管府。唐武德四年(621年),李靖修城于独秀峰南。贞观八年(634年)改名临桂县,属桂州始安郡。光化三年(900年)始,属静江节度。五代十国时先后属楚和南汉的桂州。宋朝时,前属广南西路桂州,后属静江府。元时属广西行中书省静江路。明清时均属广西省桂林府。民国时属广西省。1914年改名桂林县,1940年始设桂林市。1944年11月至1945年7月28日,为日寇所占领;光复后仍为广西省辖市,历史上桂林长期为广西省会。
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,桂林为广西省辖市,1958年改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,桂林之名一直沿用至今。桂林是广西第三大城市,仅次于南宁、柳州,桂林是广西的名城和交通,文化,旅游,餐饮中心,历史名城,全国重点旅游城市。桂林的工业主要以微电子、橡胶、医药、食品类和工艺美术为支柱,并建立了桂林高新技术开发区。
桂林地理坐标为北纬25°2754′,东经110°2810′。地处南岭山系的西南部,平均海拔150米,典型岩溶地貌。岩溶峰林地貌是桂林重要旅游资源。桂林是世界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,地处南岭山系西南部,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。桂林地处低纬,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。境内气候温和,雨量充沛,无霜期长,光照充足,热量丰富,夏长冬短,四季分明且雨热基本同季,气候条件十分优越。年平均气温为18.9℃。7月最热,月平均气温为28℃,1月最冷,月平均气温7.8℃。
年平均无霜期309天,年平均降雨量1949.5毫米。平均蒸发量1490~1905毫米。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3~79%。全年风向以偏北风为主,平均风速为2.2~2.7米/秒。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670小时。平均气压为994.9百帕。桂林地处南岭山系的西南部,属红壤土带,以红壤为主。酸碱度为4.5~6.5。依其成土的母质可分为红壤土、石灰土、紫色土、冲击土、水稻土等5个土类,14个亚类,36个土属,89个品种。河流冲积母质砂壤土和水稻土,土层深厚,耕作性良好,是水稻和蔬菜高产区。中色石灰土和黑色石灰土,宜旱地作物和林业生产。
城市环境质量在全国46个重点城市综合考评中连续五年名列第一,全市森林覆盖率69.05%,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,是全国空气质量最好的内陆城市。空气质量优良率、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、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始终保持100%,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近几年来也保持100%,污水处理率名列全国前茅。桂林市中国城市生活质量排行榜第15位,在中国十大最有幸福感城市榜单中,桂林排名第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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